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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内涵与路径 · 第 272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71 · 第八章

书名
数字经济:内涵与路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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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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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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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字时代的政府职能

2016年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我们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总体来看,政府职能转变需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有限但有为。“有限但有为”是政府数字治理的最基本原则,特别是在数字化发展这一有着高度不确定性的创新实践中,我们需要避免政府职能的缺位,但更需要注意的是防止政府职能的越位,只有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地结合起来,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要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有效弥补市场失灵,着力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因此政府在数字治理过程中,可以通过提供产权保护、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公正监督等公共产品,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和个人等市场参与者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优化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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