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些科技成就正是新型社会引人注目的特征。可是,在大部分情况下,由于科技的不可知性,有的人能探查得更深入,而有的人却备受挫折。在此,不妨问一个测量方面的简单问题:在现今社会(this society)里,到底有多少信息与传播科技?信息与传播科技要发展到什么程度才能让我们具有信息社会的身份资格?到底需要多少信息与传播科技才能被视为信息社会?一旦如此思考信息,我们马上会意识到,许许多多强调科技的人并没有为我们提供任何有真正价值的、可测量的数据。信息与传播科技,肇始之初就无处不在,但也不知所终。
不言而喻,测量信息与传播科技问题重重,与此相伴随的难题是无法规定科技的标准,没有了标准我们也便无从判断一个社会是否进入了信息时代。上述问题的解决对于确立新型社会的特别定义尤其关键,但这一点通常会被信息社会的拥护者所忽略,他们认为新科技自身便宣告信息社会的到来。十分意外地,该问题也同样被其他学者回避。他们声称信息与传播科技是信息社会的主要标志,论者们只是满足于阐述科技革新的一般术语,不知为何他们认为这已足够去识别一个新型的社会。
现在,笔者开门见山地陈词,意在直截了当地说明问题—什么是信息社会?既然是信息社会,是不是每人都拥有一台个人电脑?如果是,这些个人电脑需要有什么特别配置吗?电脑是不是需要具备联网功能?把拥有iPods 和黑莓(BlackBerries)作为信息社会的标志是否更合适?是不是当我们每个人都拥有数字电视的时候,我们便进人了信息社会?个人采用这些科技是否只是次要的,更重要的关键措施是系统化地合并信息与传播科技?在制度上,采取措施管制科技是因为反对个人私有技术吗?但凡思索至此,我们就意识到信息社会在科技上的定义虽然肇始之初似乎不言而喻,但其实这些定义的内涵并不是如此明确。那些声明信息与传播科技的采用是信息社会显著特征的人,理应准确地解释他们所说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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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