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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理论(第三版) · 第 188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04 · 第四章调节学派理论

书名
信息社会理论(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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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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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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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第四章调节学派理论
U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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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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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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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能力标准(ability-to-pay criteria)的中心性,以及它与阶级不平等的紧密联系,使赫伯特·席勒强调信息分层的现象。例如,他区分了存在于一个国家之内和国家之间的“信息富人”和“信息穷人”。所以,

对信息的获取成为财富和收入的一个要素。公众和国家本身被日益排斥在外……一个社会之内信息“拥有者”(haves)和信息“缺乏者”(have nots)之间的鸿沟正在日益加深。在信息时代,国家之间的情形与此类似,那些欠发达国家的绝大多数—依旧更依赖于少数几个信息生产者(generators)、处理者(pro-cessors)以及传递者(transmitters)。

(Schiller, 1983b, p.88)

上述情况不言而喻。例如,在英国和美国这样的国家,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对于“一般公众”(the“generalpublic”)来说,“信息革命”意味着更多的电视频道。如前所述,那些主要的发展,在最本质上,并不仅仅意味着电视屏幕的改进(有线、家用计算机、视频、互联网),也意味着电视节目的变化,那就是我们最熟悉的产品——娱乐节目的增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并不难找寻,主要在于电视在多年以来所取得的惊人成功(电视机在家庭市场达到饱和、一个巨型的广告媒介、娱乐节目的制作成本相对较低但是却非常吸引人)。由此,毋庸惊讶,信息提供商们当然支持已被证实了的成功行为。而且,需要记住的是,在这个竞技场上,因为对于信息产业来说,每一个家庭相对而言都是一个较低水平的收入来源,所以大规模销售至关重要。那些期望从国内市场上获取利润的厂商必须以追逐巨无霸式的市场提供产品为目标,只有在每一个家庭聚集成为“一般公众”时,它们才会拥有任何实际的市场吸引力。但是,一旦他们聚集起来,信息提供商就必须向这些“一般公众”提供相对同质化的信息产品—熟悉的电视屏幕、海量的游戏节目和脱口秀、电视肥皂剧、电影和体育节目。此外,“一般公众”也被证实他们并不愿意直接为电视节目支付任何费用——这已经从广告商和/或者赞助商那里获得了补偿。同样,虽然有极少的例外,那些利用电视发布广告的广告商们的兴趣在于到达一个大规模的受众,这反过来又促使电视节目趋向于“更加同一”,因为只有这样电视台才能够确保拥有数百万的受众。于是,任何认为家庭的信息需求大概是多样而复杂的观点都被束之高阁,信息供应的主要管道致力于生产娱乐节目和“最小公分母式”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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