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笔者就此挂笔,然后对读者说,我已经介绍了各种与信息化趋势相关的阐释,这显然不够地道。认真地阅读过本书的读者会发现,本书辨别了某些思想家的说服力,孰强孰弱,字里行间已浸透笔者的诠释。
本书主要通过引用别人的著作来完成笔者对这些信息理论家的深人批评,这项工作不仅需要认真地审视思想家的理论原则,还需要了解这些理论运行的突出经验证据。细心的读者会在这本书前面的研究中收集到笔者的诸多个人见解。然而,为了使本书的主题更加清晰,笔者开门见山的论述如下。
笔者认为,如果一个人想尝试了解信息领域以及信息在当前时代的意义,那么他首先必须从赫伯特·席勒、尤尔根·哈贝马斯和安东尼·吉登斯等人的观点、研究以及其重要著作中提取信息。但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忽略像丹尼尔·贝尔、吉恩·鲍德里亚以及马克·波斯特等学者的思想。相反地,在分析后一类思想家时,笔者会利用他们著作中人木三分的观点补充我过去研究的缺陷。即使本书批判了曼纽尔·卡斯特的《信息时代》三部曲的某些内容,但笔者依然认为这部作品是当代世界最具说服力的分析论著(Websterand Dimitriou,2004)。
笔者赞同某类思想家主要有两个关键要素。首先,我考虑的是这些思想家的研究方法是否阐明了世界上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以及他们的假设是否充分地建立于经验研究之上。在我看来,赫伯特·席勒的批判理论(他的整个理论是果断而有效的,但他对事实发展的思考远胜于他对理论的发挥)、尤尔根·哈贝马斯和历史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的理论确实比后工业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支持者的著作更具说服力。更明确地说,笔者偏爱他们的理论并不意味着认可这些学者的任何一个观点,也不说明席勒、哈贝马斯以及吉登斯等人对信息领域特征的描述是一致的。读者能明显地发现,席勒留意资本主义的必要强制性,而哈贝马斯则关注民主讨论的必要条件,而他们二者的侧重点又有别于吉登斯,吉登斯强调国家的军事与公民权利,以及这些因素对信息收集和运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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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