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些思想各有侧重,但是在他们的理论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共同点。笔者之所以偏爱这类思想家,正是因为这个共同点不仅使他们区别于其余思想家,也使他们的理论比其余思想家对信息的阐释更具说服力。席勒、哈贝马斯以及吉登斯都确信,信息化是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发展的趋势,不过在19世纪的时候,随着工业资本主义以及国家权力的巩固而加速发展。到了20世纪末,由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发展,特别是在过去世界市场从未接触的国家领域建立了公司(地理上遥远的地域也能离我们的生活很近),使得信息化的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
也就是说,这些学者相信信息化的发展必须以历史事例和连续性的方式进行研究分析。因此,每一个思想家在独立观察现象之前,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依次建立信息化模式和程序,以确保他们在不确定和偶然的情况下也能获得最好的信息,同时这也是为了保证现存的社会形式能永久地持续下去。例如,在赫伯特·席勒的著作中,他不断地强调资本主义特征支配着信息领域的起源和运行:在信息领域中,企业家和市场规则拥有决定权,而权力的不均等也是十分明显的。类似的,哈贝马斯通过阐释信息误传、假信息、信息娱乐(信息所有的伪装姿态)的发展过程,以及商品化、市场标准对各领域的入侵等手段,论证“公共领域”正不断被削弱的观点。因此,对于这些思想家来说,“信息爆炸”只不过是理解资本主义扩张历史的一个重要手段。
而吉登斯的信息研究路径则是将信息发展特别置于结合国家的发展以及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语境中考虑,例如工业化的战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开展等时代背景思考信息的意义。调节学派理论学家的研究侧重点也与之殊途同归,他们强调全球化蔓延的机遇和挑战使资本主义国家沿袭经济衰退和结构重组,在此阶段后发展起来的先进资本主义是信息化趋势的必要条件。
第十章 信息社会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