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我的伟大发现,整个所得,由于一个荒谬的错误结构而失去了它的价值:纯粹灵魂在悬置中毫无意义,除非它是“括号”中的“灵魂”,即,仅仅是不亚于身体(livingbody)的“现象”。[59]
此处应特别注意两个术语:现象与身体。笛卡尔将自身置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因为他的方法需要用灵魂推论世界。如果不寻求上帝概念的庇护,他就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换而言之,上帝的仁爱是自我与世界之间的桥梁。这对胡塞尔而言是荒谬的。悬置应该将包括自我在内的世界还原为一种现象,并且使这种现象是自明的;这也是“回到事物本身”一语中所表达的意思。通过置入括号,自我能够在无假设的情况下看到现象。而且,身体(Leib)不是躯体(Körper)。躯体是纯粹生理性的,但身体是我唯一接受的,给予我的身体,并且“获得了躯体的在体(ontic)有效性”。[60]身体是胡塞尔克服二元论的关键,自我的确只能通过身体了解世界,这是我们将回归的生活世界(Lebenswelt)的概念。
涵义、指称与意义视域
前面几节试图表明,通过研究逻辑与对象之间的形式关系,关于万维网的形式逻辑思维是不足的。对胡塞尔的讨论提出了对逻辑与对象之间关系的另一种理论认识。弗雷格的逻辑被称为外延逻辑,胡塞尔的逻辑被视为内涵逻辑。对弗雷格而言,真实性并不取决于内涵(Sinn),而是取决于指称(Bedeutung)。哲学家试图等同胡塞尔的意义与弗雷格的内涵,以及胡塞尔的客体与弗雷格的指称。[61]我们此处并不打算对这一争论进行历史研究,但我们坚决认为这种等同忽略了这一事实:胡塞尔所说的意义是连续的、诱发的,且基于经验,而弗雷格的意义总是非连续且抽象的。换而言之,胡塞尔的意义是一个捕捉过程,而对于弗雷格而言是一个公理:胡塞尔的意义作为一种进化的流形(manifold)可能被纠正,而公理不能被纠正(因为被确定为谬误的无法成为公理)。对于胡塞尔而言,圆的正方形具有意义,但对于弗雷格来说,这是荒谬的。在《逻辑研究》第二卷中,胡塞尔直接反对弗雷格的区分:
209
论数码物的存在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