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Bedeutung)被我们进一步用作“涵义”(Sinn)的同义词。对这个概念而言,具有平行的、可互换的术语是合意的,特别是因为术语“意义”(Bedeutung)的涵义(Sinn)本身是要被研究的。进一步的考虑是我们将这两个词用作同义词的固执倾向,如果它们的含义是不同的,并且如果(如弗雷格所提出的)我们使用一个表示我们意义上的意义,另一个用于表达对象(fürdieausgedrückten Gegenstände),那么这种情况似乎使其成为不可靠的一步。对此,我们可以补充一点,这两个术语都暴露在相同的模棱两可之中(Äquivokationen),我们在上文中与术语“表达”(bei der Rede vomAusgedrücktsein)以及更多其他内容相关联时对二者进行了区分,而且这既在科学语言中成立,也在日常语言中成立。[62]
第五章 逻辑与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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