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综合与形而上学的基础
作为时间性的先验想象力与图式化有所区别。海德格尔能够用康德来反驳新康德派的观点,即定言逻辑不可能是形而上学的基础科学,[38]且康德的哲学不是一种认识论,而是一种基本本体论。我们必须牢记从1927年的《存在与时间》中对康德的批判转变到1929年对康德的重新解释或辩护。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指出康德的“我”是一个“逻辑主体”—在能够结合在一起的意义上是逻辑的,而不只是“仅仅通过逻辑获得的概念”。“我思”对康德来说“不是被表征之物,而是表征本身的形式结构,并且这种形式结构本身使任何事物都有可能被表征”。康德对“我”的理解所产生的积极影响首先是它反对将主体还原为实体,其次,它拒绝将主体概念视为存在物,而将其确定为“我思”的事件。然而,海德格尔继续坚持说康德不能在本体论上诠释“我”;相反,他又跌回笛卡尔的错误之中:
他再次将“我”作为主体,而且这在本体论上是不合适的……将“我”本体论式地定义为“主体”意味着总是将它看作在手。“我”的存在被理解为能思物(res cogitans)的现实。[39]
在这一重释中,海德格尔认为,“我思”不再是单纯的“逻辑主体”;它是以直观、先验想象力与理解力为基础的“时间”。这并非意味着我们应该总体否定康德的逻辑,而是说这种逻辑不能被视为基础;相反,基础必须作为先验想象力的时间。也就是说,理性主义者的方法将客体当作属性的承担者,并且将主体与谓语的统一看作是命题结构,这一方法必须进行重新评估,[40]因为对客体的理解不是源于思想,而是来自时间—客体不仅仅是由范畴决定的,而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直观的创造性(schöpferisch)能力[41]与先验想象力的创造力:
第六章逻辑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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