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如此多的信息、如此五花八门的种类不断被生产出来,书商已不再可能用抄写的手稿来作为书的模型。到了16世纪中叶,印刷商开始实验新的出版方式,其中最重要的创新就是用阿拉伯数字来编页码。第一个为人所知的这样编页码的实例,是约翰·弗罗本2所出的第一版伊拉斯谟的《新约全书》(New Testament),印刷于1516年。编排页码必然导致更精确的索引、注释和相互参照。这又反过来或导致、或同时伴随着其他创新,如标点符号、段落标题、分段、书名页和页首标题。到了16世纪末,机器制作的书已经有了一种排印格式,从外表上看,其实在功能上,都可以和今天的书媲美。在16世纪早期,书商们关心的是书籍格式的美观和效率。意大利政治家和政治哲学家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的《头十年》(FirstDecennale)当时非常成功。该书的印刷商愤愤不平地抱怨这本书的一个盗版。他把那盗印的版本描绘成“蹩脚的廉价货………破烂的装订,没有页边,很小的书名页,前后都没有扉页,歪歪扭扭的字形,有许多印刷上的错误”。3
在此很值得回想一下哈罗德·英尼斯提出的原则:新的传播技术不仅给予我们新的考虑内容,而且给予我们新的思维方式。书籍的印刷形式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组织内容的方式,从而推动了一种新的组织思想的方式。印刷书籍所具有的一成不变的线性特点—一句一句排列的序列性,它的分段,按字母顺序的索引,标准化的拼写和语法导致一种詹姆斯·乔伊斯4戏称为“ABC式”的思维习惯,即一种跟排版结构非常相似的意识结构。对于印刷术的这个结果,哈罗德·英尼斯和马歇尔·麦克卢汉都用了很大的篇幅进行论述。即便像伊丽莎白·爱森斯坦这样小心翼翼的学者也相信,新兴的书籍的版式,它特有的编纂信息的方式,“有助于重新整理所有读者的思想,而不论他们从事什么职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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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消逝
1 爱森斯坦, Eisenstein, Elizabeth. The Printing Press As an Agent of Change. Cambridge,Englan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第78页。
2 约翰·弗罗本(约1460—1527),瑞士巴塞尔最著名的印刷家,出版过许多学术名著,第一部出版物是1491年出版的拉丁文《圣经》。——译者注
3 Barincou, Edmond. Machiavelli. Westport, Conn.: Greenwood Press, 1975.
长篇小说《尤利西斯》。——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