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的乔治·塞尔温(George Selwyn)说。1
在1761年进行的一次审讯中,安·马丁因弄瞎一些孩子的眼睛,随后带他们到全国各地乞讨而被判有罪。2她只被判在纽盖特监狱(NewgatePrison)服两年的刑。如果孩子是她自己的,很可能她根本不会被判有罪。她的罪行,看上去只是由于损坏了别人财产而构成的。
有大量的书,包括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Dickens)的,描写18世纪到19世纪中叶的英国,穷人的孩子遭受恐怖的统治:济贫院,服刑机构,纺织厂,矿井,不识字,缺乏学校。我小心翼翼地选择“恐怖的统治”(reignofterror)一词,因为我认为阐明下面的观点很重要:正如法国的恐怖统治没有、也不可能摧毁政治民主的思想一样,残酷对待底层阶级的儿童没有、也不可能摧毁童年的概念。童年的概念比那些从未受益于此概念的儿童更加坚强耐磨。这一点值得我们对未来感到欣慰。
童年之所以能从工业化的英国的贪婪中幸存下来,原因有几个。其中之一是英国的中、上层阶级使这个概念保存下来,并精心培养和扩展它。对萨拉·古德个人而言,这个事实不可能有任何意义或些许安慰。但对于整个世界文明,它的意义非常重大,对英国尤其如此。有关童年的想法和前提一旦被引进,从此便在英国扎根,从未离开过。有时它们只是受到阻隔,不能进入某个阶层。虽然英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例如,直到最近,它依然是西方世界中最有阶级意识的社会,但是童年和它所代表的一切最终还是渗透到了底层阶级。又如,1840年以后,初级教育迅速发展,到了19世纪末,无论哪个阶级,男人或女人,文盲现象已经基本上消除。3
童年并不是那种可以永远隐瞒、不让社会各阶层知道的一个概念。
第四章 童年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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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inchbeck, Ivy, and Margaret Hewitt. Children in English Society, Volume I : From Tudor Times to the Eighteenth Century. Toront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69,第二卷,第351—352页。
2 显然这种可怖的行径在当时的英格兰和欧洲大陆是非常普遍的。
1969,第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