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面已提到的,所有那些事情都可以归纳到性的领域下。其实,在揭示性秘密方面,电视已经差不多做到了完全消除性心理失常这个概念的地步。举例说,看到十二三岁的女孩被当作色情之物在电视广告上展示,现在已是习以为常了。一些成人可能已忘记,曾几何时,那样的行为是被看作精神变态的。他们不得不相信我的话,因为情况的确如此。这并不是说成年男子到最近才开始觊觎青春期的女孩子。他们过去也这样,但问题是他们的欲望一直是小心翼翼地保守的秘密,特别是不让未成年人知道。电视不仅将秘密公之于世,而且把它当作一种对身体有害的压制、一件无足轻重的事情来播放。就像在中世纪一样,玩弄儿童的私处也许又会重新成为下流的娱乐而已。否则,假如这么说有些过分,也许我们可以明目张胆地说(尽管是象征性的),用儿童来满足成人的性幻想已经变得完全可以接受了。确实,基于电视上已广泛利用儿童这一事实,纽约上诉法庭1981年判定,在处理色情电影的儿童和成人之间没有区别。如果一部电影被判定淫秽,法院作那么这个罪名成立。但是如果法院未判定淫秽,那么任何试图区别和成人的地位的法律都会招人厌恶。1人们可以说,这样的判决为继剥削儿童扫清了道路。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样的判决只不过反映了我们新的电子环境的现实而已。实际上,在表达人类的性行为方面,现在电视很少认为有什么可以严重到不能播放的,也就是说,没有什么不适合用作一个节目的主题或者商业广告的焦点。从阴道喷洗液广告到谈论男性脱衣舞者,从不断展示臀部、胸部的节目到有关交换配偶的纪录片,秘密就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一个接一个地展现在电视上。在有些情况下,诸如乱伦、女同性恋或不忠这样的问题被处理得非常严肃,甚至带着某种尊严,当然这跟我们讨论的话题无关。
第六章一览无余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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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Unless Obscene,Court Rules”),《纽约时报》,1981年5月13日,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