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上述所有的观察和推断,都是童年衰退和相应的成人性格萎缩的信号。但是,有一些硬性的事实也表明了同样的结论。例如,1950年,在全美国,因犯联邦调查局所称的“重大罪案”而被捕的15岁以下的人只有170个。重大罪案是指谋杀、暴力强奸、抢劫和严重恐吓罪。这个数字代表了美国15岁以下人口的0.0004%。在同一年,因重罪而被捕的年龄在15岁和15岁以上的有94784人,占15岁和15岁以上人口的0.0860%。这意味着在1950年,成人(年龄超过15岁,含15岁的人)犯重罪的比率要比儿童犯罪的比率高215倍。到1960年,成人犯重罪的比率是儿童的8倍;到1979年,这个比率是5.5倍。这是否意味着成人犯罪在下降呢?并非如此。事实上,成人犯罪在增加,因此,在1979年有40多万成人因犯重罪而被捕,占成年人口的0.2430%。这意味着在1950年到1979年之间,成人犯罪率上升了3倍。成人犯罪和儿童犯罪之间的差别正在迅速缩小,这几乎完全可以归结为儿童犯罪以惊人的速度上升。在1950年到1979年之间,儿童所犯重罪的比率增加了11.000%!儿童轻微罪案(如夜窃、盗窃和盗车)则增加了8.300%。1
如果可以说美国正在被汹涌起伏的犯罪浪潮所淹没,那么潮多半是由于儿童的参与而产生的。犯罪,跟其他任何东西一样再是专门属于成人的活动,而且读者已不需要统计数字来证实这新闻界几乎每天都有儿童被捕的报道。如同那些打温布尔顿网球比赛的孩子,犯罪儿童的年龄也越来越小。在纽约市,一个9岁的男孩企图抢劫银行。1981年7月,纽约威斯彻斯特(Westchester)县的警察以性袭击7岁女童的罪名起诉4个男孩。被起诉的强奸犯,一个13岁,两个11岁,一个9岁,他是威斯彻斯特县有史以来以一级强奸罪被起诉的年龄最小的一个。1
第八章 正在消失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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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局出版)和1950年到1970年的人口普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