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尽管互联网中心主义者认为Google默认情况下是“开放的”,反对者让我们称之为互联网现实主义者则认为Google做了大量工作来让自己显得“开放”,并调查了这些工作的具体内容。互联网中心主义者大多是民粹派,不讲究实证主义,互联网现实主义者一开始则不对“开放性”和“透明性”的内在价值做任何的假设,更不认为它们是数字网络的固有性质。后者尤其重视这些理念如何参与到特定的辩论和技术,有什么样的表现。互联网中心主义相信“开放性”自身向善,互联网现实主义者则调查“开放性”说辞为政府和公司做了些什么,政府和公司又为它做了些什么。
谁为“开放政府”赋予“开放”之名?
像“开放性”这样模棱两可的术语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最近各种推动“开放政府”、解放“开放政府数据”的政治运动带来的混乱、兴奋和失望。当然,没有人确切清楚这些政治运动究竟在做什么:把五个“开放政府”专家放在一个房间里,你会得到六种不同的意见(天知道会发多少推文)。这种混乱并没有阻止政府宣称自己为这个模糊理想承担义务。巴拉克·奥巴马总统在白宫办公室发布的第一条总统令,就是要求行政分支机构以开放格式在网上发布信息。2011年9月,美国和其他七国政府甚至签署了一项多边“开放政府宣言”,指出“世界各地的人们日益要求政府更加开放”,同时签约国承诺以开放格式及时发布高价值数据。
定义的复杂性可能不太一目了然,但真的极其复杂。俞哈伦(HarlanYu)(普林斯顿大学)和戴维·罗宾逊(DavidRobinson)(耶鲁大学)对这种混乱背后的根源进行的分析,或许最为睿智。“开放政府数据”这样的说法并未表明,我们讨论的是能够让政府更加“开放”(从减少秘密这个意义而言)的那种数据,还是能从某个偏僻政府档案馆长期受冷状态中被解放出来、对政治议程和机密几无影响的那种无害数据?“开放政府”指的是让列车时刻表和城市地图更唾手可得?还是指公开能让政客陷入窘境、职业生涯告终的数据?
100
枝术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