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每一种新技术,不管是花哨的加密工具,还是山寨版的维基解密,或者对本来没用的数据进行可视化操作的小发明,都重新点燃了解决方案主义者的冲动,掀起又一轮新纪元主义,这回过头来又被当作证据,证明某种激进干预有道理,或干脆直接用来制裁不作为。结果,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提醒,“互联网”及其各组成部分成了重塑政治机构的范本,不管其现有结构对促进各种不同的人类利益做了些什么贡献。
因此,继劳伦斯·莱斯格之后,政府透明性运动的参与者希瑟·布鲁克(HeatherBrooke)提出,“与其重新设计互联网来适应不受欢迎的法律和不受欢迎的领袖,我们其实可以重新设计政治结构来反映互联网。与其信任国家干预会为了保护我们而控制互联网,不如信任当个人在自由交谈、自由相聚时表现出的那种善意。”国家及其机构饱受怀疑,就好象“互联网”自有办法保护用户免遭侵犯隐私或网络犯罪似的。这里的信息毫不含糊:“网络”在这儿,要习惯它!上一次我核实过,这个举世闻名的“互联网”基本上是由盈利性公司创建的,它们有明确的赚钱目的,而非捍卫人权。为什么我们要参考这种模式来重新设计政治机构呢?
法学教授、前白宫代理首席技术官贝丝·诺韦克(BethNoveck)以类似口吻警告说,“如果机构不和网络合作,网络会在它们周围发挥作用,使政府体系变得日益支离破碎、没有效能和脆弱不堪。”所以,我一点也不吃惊,她主张“民主理论和管理机构的设计必须为网络时代而重新考虑。”好吧,至少没说它是什么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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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术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