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观点有几个问题。首先,它对文化参与的褒奖往往远胜于对文化本身的褒奖。这种方式是由后勤物流而非过程方法的考量来推动的。也就是说,它似乎并不在意人们在听什么(不管是贾斯汀·比伯,还是斯特拉文斯基),只要他们有办法投票支持或反对,创造弥母,并从中搞出个YouTube视频。社会学家南希·韩拉汉(NancyHanrahan)对这一问题尤其敏感:
无法否认的是,由新技术造成的对文化专门知识的侵蚀,至少在某种意义上是民主的,因为在创造和评价文化的过程中,有了更加广泛的参与。如果民主像CD销量或网站点击量那么容易量化,这种观点倒也可以站得住脚。然而,必须仔细思考的不只是参与,还有参与的条件。如果通过数字技术和网络结构带来的更多文化参与只有利于市场,却阻止了艺术创新,或者是牺牲了对艺术的批判性反思,还有什么理由认为这是民主的?另一方面,如果民主意味着扩展了审议、公开或者真正多样性的机会,目前的情况还差得很远。
另一个民粹派解决方案主义者经常遗漏的重要观点是,职业乐评人(这同样适用于影评人和书评人)承担着许多无法轻易委托给大众的其他功能。这种功能之一,就是识别出创新的、甚或是有争议性的高质量音乐行为,向公众解释为什么它们值得欣赏,因为,正如阿多诺曾说过的,“没有专门知识,没有内行的习惯性知识,就几乎无法理解正在形成的新知识。”
在iTunes为歌曲写评论的人,不太愿意费心把他们评分的每首歌曲跟经典作品进行比较,也不太愿意费心尝试预测从中可能会出现什么新风格。传媒学者莱恩·吉里斯皮担心,“对评论的消费心态,鼓励人们把艺术和娱乐仅仅当作实现愉悦目标的手段,却消除了对挑战性、实验性先锋派作品的鉴赏与沉思。”他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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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术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