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的地铁则明显不同:人应该买票并验票乘车,但因为没有入闸口,要是没车票也能搭便车。如果被逮住了,搭便车的人必须支付罚款。纽约的系统让你别无选择,只能遵守;而柏林系统,尽管施以罚款的威胁,但同时也在向公民责任发出呼吁。有两位“情境犯罪预防”的主要理论家在为该理论辩护的时候提到了这个例子,“从道德上看,让社会中人不容易受到犯罪诱惑更可取,比诱惑横生、又在人受了诱惑后施以惩处的做法好。”站在这个角度,纽约系统不光高效,且在道德上比柏林的系统更高明。
司机喝醉酒,汽车就不启动;社区安装门控系统,不容许外人进入;修桥的时候,采用让人无法跳河的设计;公交采用自备零钞系统,司机无需携带现金,从而减少抢劫这些都是“情境犯罪预防”付诸实践的例子。从广义上讲,“情境犯罪预防”采用了五种政策杠杆(也即增加风险,提高努力,减少回报,减少刺激,减少借口);而人们又通常会把这类杠杆里的一种或几种转变成预防犯罪的物质环境(举例来说,让乘客上车时往金属盒子里投硬币,因为抢劫者必须破坏盒子,或者搬动盒子,这提高了抢劫者要付出的努力;而司机不必再携带找零的现金,没有多余的钱可偷了,这就减少了抢劫者的回报)。“情境犯罪预防”几乎总是涉及到一些技术上的修修补补、工程设计和操作处理;没有呼吸分析器,就不会有“司机喝了酒就不启动”的汽车;没有视频摄像头、智能大门,以及高级生物识别设技术,就不会有门控社区。受技术影响小的活动(比如读一本书),不像受技术影响多的活动(如乘坐地铁、驾驶汽车等)那么容易受“情境犯罪预防”干预。
但随着我们的所有活动都逐渐开始受这样那样的技术影响,这种局面可能很快就会改变了。如果你放弃实体书,转而阅读电子书,那么“情境犯罪预防”工程师就可能限制你在电子阅读器上的行为,对你加以干预。电子阅读器可以禁止高亮、消除匿名性,或是让行文中所有猥亵内容自动“黑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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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术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