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尔对“碰碰车”表示担忧,他认为,只有前两种机制才能保持美德,培养我们的个性,但布朗索德指出,只要在使用时给予审慎的考量,第三种技术机制同样做得到。比方说,如果你知道自己是购物上瘾,你可以向银行提出请求,一旦你在同一家商店消费超过100美元,就冻结你的信用卡,那么,从事实上来看,你就从理性机制转向了技术机制。同样,如果你选择驾驶更安全的完全自动化汽车,因为你想要挽救别人的性命,免得自己惹上法律方面的麻烦,你并不见得离开了道德和理性的领域,因为道德和理性考量是你做出决策的幕后动力。
或者,我在这里举一个真实的例子:如今有些赌场依靠面部识别技术,识别、阻止此前就被赌场劝阻的赌博瘾君子再次进入赌场。虽说这里存在一些与隐私相关的问题(不过,加拿大的赌场最近已经通过创新性地使用加密技术,解决了最棘手的隐私问题),但在技术的帮助下克服人的赌博上瘾症,很难说这有什么违背道德的地方。只要你是自己做出这一决定的,而不是让技术为你做决定,那么,把一些执法的事情交给技术去做,并不存在问题。不过,一旦出现第三方来代替你履行这种机制(不管是公司还是监管机构),事情就真正变得棘手起来。监管机构为什么想这么做呢?也许,这能带来更高的效率,更多的效用,减少犯罪,但这样的话,我们就又回到了“情境犯罪预防”和克尔的数字锁上。或许,监管机构相信,你受制于所有人都存在的认知偏差和局限,正因为此,你可能会受到诱惑去做你其实并不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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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术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