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甚至挺欢迎这两项变化。干嘛不阻止那些想要欺骗系统、逾期停车的人呢?毕竟,免费停车场其实并不免费呀。洛杉矶加州大学城市规划教授唐纳德·舒普(Donald Shoup)在《免费停车的高昂代价》(The High Cost ofFreeParking)中指出,如果人们按照公平市场价格支付停车费,有可能会减少开车,而始终处于缺少经费状态的城市则可以筹集更多的现金。看起来就像是双赢啊。
但是我们应该考虑圣莫尼卡市举措的其他方面吗?回到阿尔伯特·赫希曼的“无用、悖谬及危害”理论上,第一点似乎不成为问题。除非司机能找到一种方式轻松地规避智能计费系统,要不然,他们一般会遵照执行;说这个方案徒劳无益,并没有很好的理由至少眼下没有。至于说悖谬,也很难证实:以智能传感器为基础的计价应该无法恶化停车局面。
那么危害这一点呢?用赫希曼的话来说,智能计价系统危及到了“从前某项珍贵的成就”吗?当然,这里可以套用与情境犯罪预防相关的标准批评,第六章我们已经详尽介绍过。也许,如果我们将这套方案推而广之,禁止公民到处违反法律,反而会损害公民的道德感,不用技术性的基础设施明确地剥夺他们做错误事情的机会,他们就不会去做正确的事情。
有没有可能,自动复位的计价器破坏了司机们之间的团结纽带,剥夺了一些人施展善行的机会,同时让另一些人确信:世界是一个彻底分裂化的世界,没有利他行为的存在空间?这种担忧乍看起来颇有道理,但似乎建立在错误的逻辑上,因为表面上的“善行”(在计价器里留下预付时段,方便下一个人停车)其实主要是出于利己的原因,尤其是离开的司机先前以为自己会待得更久。有人会得益于前一位司机的慷慨,主要是系统设计部完善所致—而并不是要离开停车位的这名司机,故意要让随便哪一位使用同一台计价器的陌生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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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术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