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由52名选定成员组成的欧盟人工智能高级别专家组(HLEG)成立,成员由独立专家与来自不同利益相关团体的代表组成,其核心任务就是制定人工智能伦理指南、并为欧盟提供政策与投资建议。成立之初,该专家组就矢志立足于欧洲特别框架来开展相关工作。这一点在该专家组布鲁塞尔第一次会议当中一名欧盟委员会代表的评论中可以明显看出,他说:“人工智能不可能强加于我们。”评论结尾他再次表明,“欧洲大陆必须向人工智能做出自己的回应”(HLEGE、2018:4)。
因此,这里“欧洲回应”被定义为寻找一套共享的欧洲价值体系。例如.同样是在第一次会议当中,专家组主席对于专家组任务的核心内容以及欧盟委员会对专家组的期望进行了介绍:“欧洲必须发展人工智能,为我所用,并且践行欧洲价值,同时我们还需要为人工智能的发展创造具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HLEGE,2018:2)。这一声明后来被纳入该专家组的讨论议程当中,并被定义为在全球范围内探索一个独特的欧洲定位:“我们的讨论重点在于探索一条具有欧洲特色的人工智能道路,既能融合欧洲价值,又能具有全球普适性”(HI.EGE、2018:5)。
“欧洲价值”也是一年后(即2019年4月)发布的伦理指南的基础。这里·价值的引人参照了欧盟委员会的愿景,以此确保“构建一个合适的伦理法律框架来强化欧洲价值”(HLEGA.2019:4)。同时,它主要参照了基于权利的欧洲法律框架,如《基本权利宪章》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此外,欧洲价值还体现在统一的伦理框架当中,即“人本方法”、强调“人格尊严”和个人利益高于其他社会利益:
第4章数据利益与数据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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