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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本方法新解 · 第 152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66 · 第3章

书名
权力的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本方法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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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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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使用“权力”一词来描述结构性特权与结构性压迫的当前形态:一些群体在其中享受着特权优势,因为各种系统都是由像他们这样的人设计而来,并为他们工作;而其他群体却遭受着系统性不平等待遇,因为这些系统并不是由后者设计,而且设计时也不会考虑到像他们这样的人。(D'Ignazio and Klein,2020:24)

许多批判性数据研究也都直接关注环境与技术文化当中的权力机制,因为这些权力机制塑造着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研发的实践与设计(O'Neil,2016; Eubanks, 2018; Noble,2018;D'lgnazio andKlein,2020)。然而,对科技实践的技术文化当中权力分配的批评可以追溯到更早之前。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一个包含女权主义技术科学学者[如朱迪斯·巴特勒(JudithButler)、唐娜·哈拉威(Donna Harraway)、桑德拉·哈丁(SandraHarding)]在内的独特研究领域,从科学技术实践与知识再现和强化文化性别权力机制的角度对此提出了批评(Åsberg and Lykke,2010)。她们认为,科学技术是统治权与身份斗争的场所,带有压迫性特点的性别分化在此愈演愈烈。科学从性别对立的传统科学知识环境当中产生,为-些群体提供着发展机会的同时,也对一些群体造成压迫。同时,这种科学造成的压迫又在它们所创造的技术当中被进一步强化。结果就是社会中现有权力关系与机制多被强化,多数情况下甚至被尤限放大。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技术是一种文化产品。为了探究技术实践是如何嵌人个人具身体验的通常具有压迫性社会分层意义制造文化系统当中的,我们有必要将社会技术发展的文化组件视为我们伦理审查的具体对象。这也是为什么技术的文化系统与技术实践本身可以看作是相关伦理问题,我们应该尝试通过应用伦理学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据此,就适用于AISTIs的权力的数据伦理学而言,我们的核心焦点在于将其视为具有社会分层的文化系统组件。其中,社会当中占主导地位的主体利益往往被优先考虑,而那些少数群体的利益却总是被忽视。因此,我们还可以把技术看作是一个高度具化的反叛与自由并存的潜在场所。在1985年出版的著作《赛博格宣言》中,唐娜·哈拉威基于科技实践,针对其中的性别建构与定位问题进行了批评。在本书上中,她想象出一个替代性信息架构,将“统治性信息科学”替换为“社会主义和女性主义设计原则”.形成了人类与机器的统一(Harraway,1985/2016:28)。

权力的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本方法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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