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STIs就是融合在我们空间架构中的一种权力形式。然而,它们并非人类生命蓬勃发展的解放空间。大多数时候,它们在维系社会主流主体权力的同时,将其他主体置于不利地位。这种现状几乎无法抵抗·也很难改变·特别是数据基础设施的设计本身就默认对于个人数据的跟踪与监控、同时限制公民的自由与自主。换言之,我在其他地方所说的“命运机器”(Hasselbalch。2015)在一般的[国家行为和商业实践当中加速整合,生成一个具有复杂性与先进性的数据权力社会机器·它可以引领、指导并界定人类生活。就是为了解决这些特定权力结构所带来的伦理挑战·权力的数据伦理学才应运而生。
“命运机器”是一种通过个人数据积累来预测人类行为,并且可以据此采取行动的技术系统与程序。人类每天都在与这些大数据“机器”互动·它们能够通过跟踪、审查与分析人类“数据副本”记录以及存储的过去与现在的数据来预测人类行为(Haggerty and Ericson,2000)。这样一来,人类生活就被框定并指向特定的方向。在设计端、“命运机器”专门用于生产机器可读型人类:在生产线的另一端、它对个人的命运进行如法炮制。事实上、“命运机器”生产、创建、影响并界定了个人的命运。我们其至可以说,“命运机器”预设了个人的宿命,这就是当下我们面临的变革:“命运机器”成为实体机器的组成部分、其至可以被直接售卖、交易(Hasselbalch,2015)。在这个机器系统当中、人类生活变得“可编程”(Frischmann andSelinger,2018),并且仅在监视组件的筛选结构中具有意义(1.yon,2010)。
实际上。“命运机器”并不关注人类生活与身体。它对人类的生活根本不屑一顾,因为在其监视组件当中只有我们的“数据副本”具有意义。或者换句话说,它只对“数据副本”的“数据衍生物”(Amoore。2011)感兴趣。正如政治地理学教授路易丝·阿穆尔(Louise Amoore)所描述的那样。“它不是以我们的身份为中心,甚至也不是以我们的数据对我们的描述为中心,而是以对我们身份的想象与推理为中心—以我们的倾向与潜力为中心”(Amoore,2011:24)。
第1章大数据社会技术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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