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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本方法新解 · 第 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9 · 人本方法新解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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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本方法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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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方法新解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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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对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贡献。

权力的数据伦理学

起初,人们在公共话语当中使用“数据伦理学”这一术语,用于研究其对隐私所带来的挑战,以及解决大数据技术与系统的一般性社会伦理问题。此后,数据伦理学就成了表征公司与国家“善意”的符号,后来陆续融入应用伦理学下辖的“设计伦理学”(一种道德哲学)之中,其方法论与实践论的指导原则在于把人类趋善的价值观灌输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系统当中。在本书中,我所关注的数据伦理学主要聚焦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文化与社会权力机制,而非仅仅关注其道德上的“善恶好坏”。鉴于技术的文化产品属性,技术实践是一种嵌于社会分层的文化意义制造系统当中的具身体验性活动。这就是为什么作为社会技术变革与实践的文化系统本身存在伦理问题并且需要我们依赖权力的应用数据伦理学予以解决。我个人认为,我们需要把大数据!人I智能基础设施看作是一种社会分层的文化系统。在这种文化系统当中.既定社会之中的主导者利益占据主要优势,而其他少数群体的利益则遭遇深层压制。社会技术数字数据系统是一种强化与分配权力的空间架构,其中的数据文化表现为:维护某些特定群体权力的同时,压制他者的自由度与能动性。实际上,这种文化系统当中汇集了不同权力方的利益,具体包括:企业、政府,乃至学界。

数据伦理学治理

一直以来,我本人积极参与新兴数据技术的伦理影响在公共空间以及政策维度上引发的诸多讨论,我也试图阐释数据伦理学成为解决上述论争的核心缘由。通过提出并回答这个问题,我同时勾勒出了数据伦理学在社会技术变革背景下的治理角色与功能图谱。这也为我自己所参与的研讨与协商提供了一个基于人类道德与人本方法的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社会技术系统的权力结构的共同基础。

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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