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互联网治理研究都聚焦于互联网治理的动态性,以及“如何”治理一个崭新的全球性跨区域社会技术信息基础设施(Mueller,2010; Brousseau and Marzouki, 2012; DeNardis, 2012; Harvey etal, 2017;Hoffman et al.,2017;Epstein et al., 2016)。因此、大多数互联网治理学者都认同这样一种观点,即互联网技术架构本身带来了全新的治理模式,并因此打乱了传统的集中式治理形式。例如。互联网治理专家米尔顿·米勒(Milton Mueller,2010)描述了互联网作为技术架构对于国家治理施加影响的种种表现方式。互联网跨境通信技术架构本身就意味着,试图强制实施额外的管辖架构需要付出额外的努力。此外,庞大的信息生成、收集与检索架构使得传统政府难以应对的大规模通信具有了可能性与可行性,这就迫使政府改变政治治理进程。另外,去中心化和个性分布式互联网架构对于权力进行了重新分配,新的跨国机构(例如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形成了一个新的权力中心、负责关键问题决策(Mueller,2010:4)。最终,互联网通过整合媒体并创造全新的通信方式,能够降低成本、强化群体行动实现了史无前例的跨区域合作、组织与动员,进而对“政治体制”进行改造(Mueller,2010:5)。基于这些观察·米勒通过术语“治理”而非“政府”来将焦点从民族国家主导的传统集中式规制和社会秩序之上转移开来。互联网的全球社会技术基础设施的确扰动了民族国家治理进程,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规避约束与重塑。这只是意味着治理的“等级性与权威性”有所减缓而已(Mueller,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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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本方法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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