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
批判性数据研究已经解构了各个机构、行业与社区的主导数据文化中的文化叙事,这些文化叙事设计并构建了处理、分析大数据的系统(从社交网络服务到人工智能能动者:Bowker and Star,2000;Kitchin and Lauriault, 2014; Albury et al., 2017; Acker andClement,2019)。对于监控的研究调查了我们在讨论隐私、权利与民主(比如,涉及安全或我们为减轻感知风险而采用的技术)之时的赋权或剥权词语(1yon,2014),而法律研究则调查了法律话语的相应形式(Solove,2001,2002、2008;Cohen,2013)。传播学教授克劳斯·布鲁恩·延森(Klaus BruhnJensen)不仅阐述了我们讨论与集体推理的“共同利益”种种方式,同时也说明了一个社会的“伦理”与“正义”具化为人类实践、行动与社会关系的相应方式(Jensen,2021)。因此,为替代性数据文化的发展提供素材的反叙事举措就显得格外重要。事实上。当特兰贝里与我在2014年开始研究讨论“作为一种全新的竞争优势”的数据伦理学一书之时,就是希望通过探索提出一种替代性的叙事,以取代当时的主流话语——隐私等价值早已过时,且是创新的障碍(Hasselbalch,2013,2014)。当时,多数人并不相信数据伦理学这个术语会吸引业界关注,或是怀疑我们根本不了解什么是创新。然而,到21世纪10年代末。“竞争优势”话语实际上已经推翻了公共研讨!政策抉择当中的其他“大数据话语”。例如,丹麦政府成立的第一个数据伦理学小组的特定目标就是将数据伦理学转化为丹麦的国家竞争优势。此外,在21世纪10年代末期对公共话语产生深刻影响的绍莎娜·祖博夫(ShoshanaZuboff)解构了大数据社会的主流元叙事(2014,2016.2019)。她认为主流元叙事是由强大产业所决定的,并据此提出了替代性“合成宣言”。该宣自“珍视民众并反映民主原则”(Zuboff,2014)。
第2章社会技术变革与数据伦理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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