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与现象
当一个范畴—如同一性和总体性范畴在否定的辩证法中变化时,一切范畴的星丛也会发生变化,因而每一范畴也会有所变化。本质和现象的概念是这种现象的范例。它们都来自哲学传统并且被保持在否定的辩证法中,但它们的方向性趋势却是相反的。本质不再被实在化为纯粹的、精神的自在存在。毋宁说,本质进入直接性的外表和假定的事实掩盖下的东西中,这种东西使事实成为它们实际的样子,它表现为历史迄今一直服从的命定的法则。这种法则越是不可抵抗的,就越隐藏在事实之下并很容易被事实所否认。
一开始,这种本质是恶作剧,是世界的安排,世界把人们贬低成他们自我保护的手段,靠再生产人们的生活并使人们相信它有能满足他们需要的特性来限制并威胁人们的生活。这种本质也肯定像黑格尔的本质一样:陷进它自身的矛盾中。对本质的认识只能靠事物所是的样子和它们应是的样子之间的矛盾。诚然,和所谓的事实相比,这种本质也是概念的,不是直接的。但这种概念性决不是纯粹的θ€σet(存在),决不是主体最终在其中确证自身的认识主体的产物。相反,这种概念性表现了一个事实:不管多么依赖于主体的责任,被感知的世界都不是主体自身的世界,而是一个敌视主体的世界。
胡塞尔关于本质知觉的学说几乎不知不觉地证实了这一点。其结果是,本质完全相异于那种把握本质的意识。这一学说想起虽然是以直截了当地崇拜绝对“理想领域”的形式甚至它不假思索地将其本质性与之相等同的概念也不仅仅是综合和抽象的产物:它们还表现着杂多中的一个要素,这一要素拖带着在唯心主义学说看来是纯粹被设定的概念。胡塞尔的唯心主义、纯粹精神的一种本体论化变得异常肥大,以致对胡塞尔本人来说也早就无法辨认了。在他最有影响的著作中,这种唯心主义促使一种反唯心主义的动机歪曲地表达了对思维主体的普遍统治的命题的不满。
第二部分 否定的辩证法概念和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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