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对这一点的记忆总是伴随有先验的合理伦理学。例如,康德申明:一种规定的道德法则独立于哲学的意识。康德的论点是他治的和权威主义的,但在它限制道德法则的纯粹合理的特点时它有真理的要素。严格地说,一种理性只能是未受削弱的哲学理性。这一主题在费希特的一个公式中达到了顶点。这个公式是:“道德方面总是自我理解的。”
作为意志的合理性的恶的道德心,意志的不合理性成了扭曲的和虚假的。一旦意志被认为是自我理解的,被免去了合理的反思,这种自我理解的特点就为未被说明的残余和压制提供了庇护。自我理解是文明的标志:善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是同一的东西。不去遵奉善的东西,前逻辑的自然因素的任何遗产都将直接变成邪恶,变成像它的对立面的原则一样抽象的东西。资产阶级的邪恶是旧事物的遗物,这些旧事物曾被征服,但未被完全征服。
然而,这种邪恶像它暴力的对应物一样不是绝对的邪恶。每一次都只能靠一种意识来作出判断。就这种意识坚持不断地接近各种因素而言,它将反映这些因素。对正当的实践来说,对善本身来说,除了最先进的理论立场之外实际上没有别的权威。当一种善的观念被认为是指导意志而又不充分吸收具体的合理规定性时,它便无意地接受了物化意识的命令,接受了社会认可的意识的命令。如果一种意志脱离了理性,声称自己是一种自在的目的,像纳粹在其党代表大会上用书面证明其胜利的意志一样,那么,这种意志就如同一切反对理性的理想一样准备干各种坏事。善良意志可以是自我理解的,但在它的变得冷酷无情的幻想中,有一种意志应该去抵制的权力的历史沉积物。与意志的伪善相对立,意志的不合理因素却谴责一切道德在原则上的失误。
不存在道德的可靠性。道德可靠性的纯粹假定将是不道德的,它将虚假地解除个人的任何可叫作道德性的东西。客观上对抗的社会越是冷酷无情地在每一境况下表现自己,它就越不能保证任何一个道德决定是正确的决定。任何一个人或一群人都可以反对他们是其中一部分的总体,但他或他们也受到了这个总体的邪恶的传染;而且,不这样做的人被感染的也不见得少。这就是原罪曾被世俗化的方式。梦想道德可靠性的个人肯定失败;肯定感到内疚。因为,受社会秩序的束缚,他最终无权力支配他诉诸道德天性而要求改变的条件。正是为了表明这种衰败——不是道德性的,而是“道德方面”的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聪明的德国语言想出了“过分要求”的名词。这是一种为自身辩护的工具。
第一章 自由—实践理性总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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