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不合逻辑的推论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因为它允许这种“不清楚”重新得到肯定的解释。肯定的自由是一个疑难的概念,被认为是为了同唯名论和科学化相对立而保守一种精神的自在存在。在《实践理性批判》的核心之处,康德承认该书打算做的事情是拯救一种残余。“然而,由于就事物的存在在时间上是可确定的而言,这一法则不可避免地包括事物的一切因果性,我们将(如果这也是人们据之感知这些事物本身的存在的方式的话)不得不把自由当作一种空虚的和不可能的概念来加以拒斥。因此,如果我们仍旧想拯救它的话,那么留下来的唯一方式对一件在时间上可确定的事物的存在来说一其结果也是对自然必然性法则之下的因果性来说一一就不得不指派给了纯粹现象的领域,而自由则赋予自身以自在之物具有的那种特性。”
自由的建构承认被歌德后来在有择亲和势中所谓的“拯救的渴望”所激励,但在一开始,它被贬低为时间内的主体的一种性质,被认为是“空虚的和不可能的”。正是这种建构的疑难特点,而不是无限中的反题的抽象可能性,公开反对肯定的自由学说。理性的批判无可争辩地禁止把一种超空间和时间的主体说成是一种认识的对象。这一论点一开始就在道德哲学中提出来了:“甚至对自身,靠人通过内部感觉而具有的自我知识,人也不可以假定知道他本身是什么样子。”《实践理性批判》序言重复了这一点,引证了《纯粹理性批判》。因此,康德的规定,即“经验的客体”必须“建立在自在之物之上”,听起来是非常教条的。然而,疑难的决不只是有关知道主体自在和自为是什么可能性的问题。主体的每一可想象的规定性、它的康德意义上的每一“本体的”定义在疑难性上也是值得考虑的。
根据康德的学说,为了分享自由,本体的主体将不得不是超时间的,“作为在其时间上不可确定的存在上的一种纯粹智慧”。拯救的渴望构成了这种本体的存在一否则便不能为它断定任何东西—而这种存在在时间上又是不可确定的。如果存在无论如何是既定的,如果它不曾化为纯观念,那么它自身的概念将使它成为时间内的。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在“纯粹知性概念的演绎”中以及在关于图式论章节中,主体的统一性成了时间的纯形式。它使意识的事实整合为同一个人的事实。没有被综合的各要素的时间内的互相联系便没有综合,这种互相联系甚至是最形式的逻辑操作及其有效性的前提。然而,这样一来,只要“主体”名称想包括任何思想的话,无时间性也就不可归于一个绝对的主体;万不得已想归于主体的话,它就得是绝对的时间。
否定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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