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自我,超自我
康德把道德法则变成了事实。这一改变具有暗示性的力量。因为在经验个人的领域,康德实际上引用这样的既定性来支持他的观点。这有助于在知性的领域和经验的领域之间确定一种总是成问题的联系——经验意识的现象学,甚至于心理学碰上在康德的学说中作为道德法则之声的道德心。对道德心的效能,特别是对它行使的“强制力”的描述,不是纯粹的脑猝变。康德正是在道德心的现实强迫性中看出了他铭刻在自由学说上的强制特点。超自我的经验的不可抵抗性,即心理学上存在的道德心与他的先验原则相反,使他对道德法则的现实性感到放心—尽管对康德来说,道德心取消了现实性作为自主的道德之基础的资格,如同它取消了他治的动力的资格一样。
康德拒不允许对道德心作任何批判,这使得他与自身的这样一个见解发生了冲突:在现象世界中,一切动因都是经验的、心理学上的自我动因。这就是他把发生的要素从道德哲学中清除出去并代之以智性特点建构的原因当然,他把这一特点规定为起初由主体给予自身的。但时间上发生的而又是“经验的”这种“起初的”要求是不能兑现的。据说,人们关于性格的发生所具有的每一点认识,都是和由这种起源的道德酝酿行为的断言不相容的。在康德看来,进行这种行为的自我不是某种直接的东西,其本身是间接的。它已经产生了,用精神分析学的术语来说,它已从弥漫的力必多的能量中分化出来。不仅道德法则的所有特定内容,而且它的假定纯粹的命令形式,在构成上都涉及存在的事实。这一形式以压抑的内在化为先决条件,如同以自我的充分发展为先决条件一样。自我是稳固的、同一地坚持的权威,康德把它绝
第一章 自由——实践理性总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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