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办法能权衡一种孤立的行动,也没有什么善不外化为行动。绝对的精神状态,如果缺乏特定的影响,将肯定退化成绝对的冷漠,退化成非人性。在客观上,康德和席勒都是在为一种可耻的自由飘荡的崇高概念作序,自封的精英们后来能任意地证明这种崇高是他们自身的品质。在康德的伦理学中潜藏着它的一种破坏倾向。在这种伦理学中,人们的总体性开始成为与前定的选择不可区别开的。不再决疑地探询一种行动的对或错,这之中有某种丑恶的东西:它标志着裁决权转移到康德的áγαθóu(不错的东西)打算超越的经验社会的强制。“崇高”和“卑贱”的范畴像资产阶级自由学说的所有范畴一样,是和家庭及自然关系纠缠在一起的。它们的自然起源在后来的资产阶级社会中作为生物主义并最终作为种族理论再一次凸显出来。
正如哲学家席勒所想象的那样(他反对康德,私下又和康德相一致),在现存环境下,道德和自然的和解还不是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彻底人道的和清白的。自然一旦被装饰上意义,就使自身取代了智性特点的建构想达到的那种可能性。在歌德的《美善合一》中,最终凶残的突变是明白无误的。我们有康德写的一封关于一位犹太画家为他画的肖像的信。在这封信中,他已经运用了一种蓄意的反闪米特人的论点,这一论点后来被一个纳粹分子保罗·舒尔茨-农伯格通俗化了。
自由不仅从外部而且在自身内都是真正受社会限制的。我们一旦运用它,它也就加剧了我们的不自由。好事的代表往往也是坏事的同谋。甚至在人们以其自我的长处最有可能感到自由于社会的地方,他们同时也是社会的代理人。自我原则被社会嵌入他们身上,社会赞誉这一原则,尽管也限制它。康德的伦理学尚未意识到这种两难困境,要不然他就是有意不提它。
第一章 自由实践理性总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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