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德勒兹来说,从《差异与重复》和《意义的逻辑》到后期的课程,“一切都是事件”。他在课程一开始就坚定而又明白地提出这个论断,其中回响着源自早期著作中的一个更为复杂的断言,即每一个事件都参与到一个大事件(grcat Event)中,“一个唯一而义相同的大事件”中(LS:152)。所以,作为事件,为什么德勒兹的课就有些与众不同呢?这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以特定的、不可思议的方式成为事件,而不同的事件在不同程度上表现或展演这些特质。一切都是事件,但有些事件比其他事件更好地抽取出了它们的事件性特质(event-like qualities)。那么,这些特质是什么呢?
一个事件就是一个过程(process)。它不懂得限制,因i而任何一个事件都彼此相连。作为过程,事件也透过新奇的事物而涉及深远的变化。它们也涉及交流,但不是信息的直接理解或交换。甚至,那些明显没有生命的事物也是事件,只要解释了它们如何处于一种新颖而独特的过程之中,我们就可以感知到它们。事件在不同程度上表现了它们的生成过程。有些东西压制了它们持续的转换并扼杀了变化。它们有愧于作为事件的自己(LS:149)。这样的事件紧贴着同一性和相同性,就像每年在不同的但又同样无聊的课堂上重复着的陈词滥调。另一些事件则重新强化了它们内部的独特变化和把它们与其他所有事件联系起来的生成线(thelines of becoming)。这样的事件猛烈地震动了它本身和其他事件,使之进人更大的变化和更高的强度之中,就像德勒兹带领他的思想家同伴们经历了一次共同合作的实验,他对每位参与者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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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关键概念(原书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