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语言的使用者破坏了标准的发音、语法或意义结构时,他们就对语言进行了“解域化”,他们以此把语言从惯例、符码、标签和表记那轮廓分明、布局严整的界域中分离了出来。相反,当使用者强化了语言的规范,他们就把语言“辖域化”或“再辖域化了”。解域化和再辖域化的过程永远在每一种语言内部继续着,因为标准的语言实践要么在不平衡状态中被改变和安置,要么则被重复和保持。因此,人们可以谈论语言那相对的“解域化的共同作用”,相比于其他一些群体,有些语言群体更加束缚他们的持续变化的语言线的运动。德勒兹和加塔利说,在少数文学中,“语言受到了解域化的高度的共同作用的影响”(K:16),而且在他们的卡夫卡研究中,他们认为卡夫卡时代的布拉格德语是高度的解域化,它是一种脱离了固有使用传统的政府“书面语言”,而且通过说捷克语的人的挪用,它受到了各个方面的影响。他们声称,卡夫卡在他的作品中运用了布拉格德语的各种解域化区域,刺激了它的不平衡倾向并且在德语这个强势语言中创造了一种少数人的、异域的腔调。但德勒兹和加塔利的观点最终并不是说,有些语言是多数人的而另一些则是少数人的,或者一种少数文学只可能存在于一门强势语言之中,因为多数和少数“限定的并非两门不同的语言,而是语言的两种使用或功能”(ATP:104)。他们的观点是,每一种语言—无论使用它的人口是多还是少—都面向一种多数的和少数的使用而开放,面向对语言的成分及实践的再辖域化或解域化而开放,当居于少数的作家创作少数文学的时候,就对他们的语言中介进行了一种少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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