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分析所有以屏幕为基础的声觉和视觉影像的核心文本,德勒兹对电影影像过程的描述引起了共振,尽管在《柏格森主义》(Bergsonism,1966)中,它一开始只是“评论”和发展了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讨论直觉(intuition)—它是理解时间范式的一种方法论的著作。对德勒兹而言,对柏格森的评论是进人电影形式的通道,尽管他以前的工作——比如在《经验主义和主体性》(Empiricism and Subjectivity,1953)中讨论了组分与其整体之间的相关运动、在《康德的批判哲学》(Kant'sCritical Philosophy,1963)中讨论了审美判断力,在《差异与重复》(Difference and Repetition, 1968)中讨论了重复中体现的分裂性关系—为他分析具体的电影作品的方法提供了背景原则。柏格森认为时间与空间中的延续点(durational point)具有独特性,正是这个论点形成了德勒兹的方法论基础。《电影1》中展示了对柏格森的两次评论:“关于运动的论述”(第一章)(理解运动的形而上学的三种途径)和“运动-影像及其三种变体”(第四章)(讨论影像和运动-影像)。在《电影2》中,德勒兹又展示了对柏格森的两次补充性评论:“从回忆到梦幻”(第三章)(讨论回忆、视觉符号和声觉符号)和“现在尖点与过去时面”(第五章)(讨论时间与记忆)。
电影揭示了通过共存的身体来制造关系的技巧和手段,以及一门共享的地形学(topography)的可能的协作或催化效果,这门地形学属于德勒兹所描述的关于“前语言学影像”(prc-linguisticimages)和“前意指性符号”(pre-signifying images)的“分类学”(taxonomy)(C1:xiv)。其结果展示出了一种判断标准,用来理解在运动和影像之间的转移中、在识别或回忆影像之间的转移中丧失了什么,以及理解影像在时间中的迁移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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