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德勒兹还说:“尤其是法语中已有两个词与affectio和 affectus严格对应,即以 affection译 affectio,以 affect 译 affectus。某些人将 affectio译作affcction,将 affectus译作情感’(sentiment),这要好过将它们译作同一个词。然而,我看不出有何必要诉诸情感’这个词,既然法语中已存在情动’(affect)。因此,我用‘情动’对应斯宾诺莎的affectus,用情状’(affection)对应affectio。”以上译文均参见《德勒兹在万塞讷的斯宾诺莎课程(1978—1981)记录—1978年1月24日情动与观念》,姜宇辉译,收录于《生产》(第11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页。—译者注德勒兹:“情状的第一个规定:它就是一个物体(corps)在承受另外一个物体作用之时的状态。什么意思?‘我感觉太阳晒在身上’,或者一束阳光落在你身上';这是你身体的一个情状。何为你身体的一个情状?并非太阳,并非太阳的作用或它在你身上产生的效果。换言之,即一个效果,或一个物体在另一个物体上所产生的作用。我们有一次曾提到,根据其物理学的基本原则,斯宾诺莎并不相信超距作用—作用总是意味着接触—它是物体之间的某种混合。Affectio就是两个物体之间的某种混合,一个物体作用于另一个,而另一个则承受前者的痕迹。所有物体间的混合都将被称为情状。”参见《德勒兹在万塞讷的斯宾诺莎课程(1978—1981)记录—1978年1月24日情动与观念》,姜宇辉译,收录于《生产》(第11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9页。—译者注
德勒兹:“观念,就是一种思想样式,其界定性特征为表象。这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将观念和情动(affectus)进行区分的首要出发点,因为我们将把所有那些不表象任何对象的思想样式称作情动。这意味着什么?不妨任意选择一种人们所谓的情动或情感,比如说希望,或疼痛,爱,这些都不是表象性的。确实存在着一个被爱者的观念,或一个被希望者的观念,但希望本身或爱本身是绝对不表象任何东西的。”参见《德勒兹在万塞讷的斯宾诺莎课程(1978—1981)记录—1978年1月24日情动与观念》,姜宇辉译,收录于《生产》(第11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4页。——译者注
14 从情状到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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