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这就承认了:我们必须超出一个给予的概念以便把它和一个别的概念综合地加以比较,所以就需要一个第三者,只有在它里面两个概念的综合才能产生出来。但什么是这个作为一切综合判断的媒介的第三者呢?只有某种把我们的一切表象都包括在自身中的总括,也就是内感官,及其先天形式时间。”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49页。——译者注
康德:“由此可见,必须有个第三者,它一方面必须与范畴同质,另一方面与现象同质,并使前者应用于后者之上成为可能。这个中介的表象必须是纯粹的(没有任何经验性的东西),但却一方面是智性的,另一方面是感性的。这样一种表象就是先验的图型。”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9页。—译者注
18 康德:“于是我们从这一切中看出,每一种范畴的图型都包含和表现着仅仅一种时间的规定……内此,图型无非是按照规则的先天时间规定而已,这些规则是按照范畴的秩序而与一切可能对象上的时间序列、时间内容、时间次序及最后,时间总和发生关系的。”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43页。—译者注
19 “一个人”(1’on)这个代词的重要性不应该被低估,如果我们忽略了正是“一个人”这个代词构成了德勒兹书写机器的卓越之处(par excellence),那我们就太粗心了。虽然“一个人”暗示着一种非个人的独异性,但它作为一个代词却被用来指称一个复数的群体(就像第一人称复数或“我们”)。当我们说“人们获许”去做某事(“one is pennitted”to dosomething),我们实际上的意思是任何人或一切人都获得了允许。因此,在英语中,“一个人”经常就成了“你们”,在这个意义上,比方说,第二人称就被用来谈论一般的事物状态(“这些天里,你们不能相信任何人”)。不管怎样,德勒兹对代词的使用坚持一种独特性,但这种独特性永远是复数的。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所说的,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我们才应该理解德勒兹概念的单义性(univocity),也就是一种风格。参见弗拉克斯曼(2011)。20 在这里,德勒兹(和加塔利)的意思并不能完全被英语所理解:“Jenesuis plus moi , mais une aptitude de la pensée à se voir et se développer à traversun plan qui me traverse en plusieurs endroits”(“我不是自我了,而是思维的一种本领,思维通过它可以看到自己并且在一个在多处穿过自己的平面上获得发展。”[译文请参见《什么是哲学?》,张祖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287页。——译者注])(WI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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