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论
在论柏格森的差异的文章里,德勒兹说差异的问题“既是方法53 论的也是本体论的”(DI:32):我们不能把差异的存在从它的追求和发展模式——即微分(differentiation)—中分离开来。差异既被定义为“它之所是的独特性”(particularity that is),又被定义为“创造了它自身的不确定性和新颖性”(1I:48),差异的这两个方面就是我们所理解的重复。正由于这个原因,哲学中的准确性问题并不在于对概念本质的孤立,而在于把与不确定的诸装置(apparatus)对等的东西整合起来。在回答“什么是……?”这一问题时,我们必须“确定它的时间、场合与环境,它的景观和面貌,它的条件和未知的事物”(WIP:2)。这些因素—它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独一无二的—在范围上是无限的,因为它们是由改变的意志(a will to transform)所激发的创造性思想的条件,它们的出产超过了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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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关键概念(原书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