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方哲学的逻各斯(logos)的批判是许多20世纪欧洲哲学家共享的一项计划。但德勒兹却在面对哲学“终结”的宣言时,决定发明一种建设性的思想方式—他本人把这称为他的“天真烂漫”(naiveté)(N:89)—这一决定大概就是它和同代人的不同之处,以及构成了他对哲学的最具原创性贡献的因素吧。虽然在他那个时代,德勒兹既从内部,也从外部识别出了思想威胁的存在,但是,凭借他对偶然性的“微观”领域—这是生产与革命的场所—的介人,他的作品中总有坚定的乐观主义基调;“最难办的事……就是使机运(chance)成为肯定(affirmation)的对象”(DR:198)。
注释
1参见德勒兹对柏拉图的分析(NP:75-6;DR:188)和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1998:G卷,第1章,第1节)。
G.W.F.黑格尔,《精神现象学》(1977:§A,1:“感性确定性;这一个和意谓”)。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第一章“感性确定性;这一个和意谓”中说:“感性确定性的这种具体内容使得它立刻显得好象是最丰富的知识,甚至是一种无限丰富的知识。对于这种无限丰富的内容,无论我们追溯它通过空间和时间而呈现给我们的广度,或我们从这种丰富的材料中取出一片断,通过深人剖析去钻研它的深度,都没有极限。此外感性确定性又好象是最真实的知识;因为它对于对象还没有省略掉任何东西,而让对象整个地、完备地呈现在它面前。但是,事实上,这种确定性所提供的也可以说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真理。它对于它所知道的仅仅说出了这么多:它存在着。而它的真理性仅仅包含着事情的存在。另一方面,在这种确定性里,意识只是一个纯白我,或者说,在这种认识里,我只是一个纯粹的这一个,而对象也只是一个纯粹的这一个。这一个我之所以确知这一个事情,并不是因为作为意识的我在确知这事情中发展了我自己,并且通过多种方式开动脑筋去思索这事情。也并不是因为我所确知的这件事情,由于它具有诸多不同的质,本身具有丰富的自身关联,或者对别的事物有着多方面的关系。感性确定性的真理和这两种情况都不相干;白我和事情〔对象在这里都没有多方面的中介性的意义,自我没有包含多方面的表象或作多方面的思考,事情并不意味着质的多样性。毋宁说只是:事情存在着〔或有这么一回事〕,而这个事情之所以存在,仅仅因为它存在。它存在—这对感性知识说来,就是本质的东西,而这个纯粹的存在或者这个单纯的直接性便构成感性确定性的真理性。同样就确定性之作为关联而言〔如对于某种东两的确信〕,也只是直接的纯粹的关联:意识是自我,更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只是一个纯粹的这一个,个别的〔自我〕知道纯粹的这一个,或者个别的东西。”(参见《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版,第63-64页)——译者注
3 差异,重复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