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在他的论尼采的书中引入了这个“戏剧化方法”(method ofdramatization)的概念(NP:75-9),这个概念形成了他的《戏剧化方法》(Method of Dramatization) 这篇论文的主题(DI:94-116)。德勒兹提出的一系列问题类似于曾经作为一个工具,用来教学生犯罪学的拉丁语六韵步诗:quis, quid, ubi, quibus, auxiliis, cur, quomodo, quando(何人,何事,何处,何种手段,何因,怎样,何时)。它们概括了用修辞学方式称为“境遇”的东西:人物、事件、地点、手段、动机、途径和时间。在《差异与重复》的序言中,德勒兹把哲学工作比作“一类特殊的侦探小说”,强调思想对某个不确定的偶然事件的回应方式,他还为了下预“并解决当地的情况”而发展了它的概念(DR:xx)。关于这种“方法”的不同观点以及《差异与重复》的其他方面,请参见休斯(11ughes 2009)和威廉姆斯(Williams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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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关键概念(原书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