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没有必要提及庞巴维克的反对意见没有切题。马克思从来没有说,交换是在“严格的均衡”条件下进行的。马克思不止一次地指出,商品质上的“不相等”是劳动分工的必然结果,同时扮演着一个必要的交换刺激物的角色。庞巴维克的注意力转到了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交换上,转到了商品效用的主观评价上,效用刺激着每个人之间的交换。因而他正确地强调了“不相等”这个事实。但是马克思感兴趣的是作为客观社会事实的交换活动,通过强调相等,马克思呈现了这个社会事实的本质特征。然而,他并没有提及任何怪诞的“严格均衡”状态。②
批评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人通常认为,这个理论的重点在于明确了在劳动投人上量的相等性,这对于商品生产是必要的,劳动投人也是在交换活动中彼此相等化的。但是马克思多次指出了他的价值理论的其他方面,指出了质的那一面,可以说是与上面提到劳动量相反的那一面。马克思感兴趣的不是商品作为使用价值而具有的质。他的注意力转向了交换活动作为一个社会经济现象而具有的质。只有在这些质和本质上是社会学的特征之上,人们才能理解交换活动的质。大部分批评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人,完全忽视了马克思价值理论的这个方面。他们的观点和相反的观点一样是片面的,那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研究的价值现象无论如何也和交换比例没有关系,即和价值的量没有关系。①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① 庞巴维克. 卡尔·马克思和他的体系的终结[M]. 1897:68.
②“交换活动本身和由此得出的价格影响……所有随后的买卖行为,因为不是以不平等的形式施加影响,而是以平等的形式,即作为等价表现施加的”。参见:茨韦迪尼克.价值理论中的主观主义[J]. 社会科学和社会政治文库:第三十八卷.1914: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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