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 第 204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50 · 第十四章抽象劳动

书名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204
PDF 物理页
250(从 0 开始)
章节
第十四章抽象劳动
UUID
1d910fbb-daa5-464d-8ee8-feab02de0c8c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3cb3d723a9a06ef399cc74fe6399bbe32317f207b65563f3c03dfd3a67511e1c

相对于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的次要角色在马克思随后的研究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劳动强度的性质决定抽象劳动的量,仅仅当既定劳动耗费相比于平均值多少有些不同之时。但是“如果一切产业部门的劳动强度都同时相等地提高,新的提高了的强度就成为普通的社会的正常强度,因而不再被算作外延量”①。或者说,如果在某个国家,每天的生产耗费100万个工作日(八小时制),那么每天创造的价值总额也保持不变,即便在半个世纪的时间内平均劳动强度提高了1.5倍,耗费的生理力量也增加了。马克思的推理表明,人们不能混淆生理上的劳动和抽象劳动,生理力量的大小不能作为决定抽象劳动量和价值额的基本因素。马克思认为劳动时间是劳动的尺度,劳动的强度只起次要的补充作用。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00。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卷(340页)中更为明确地表达了这个观点:“如果劳动的这种强化推广到一切劳动部门,那么商品的价值就必然按照它所花费的劳动时间的减少而下降。”如果劳动强度普遍提高了,生产既定产品花费12个小时而不是之前的15个小时,那么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产品的价值就下降了(因为它是由劳动时间即花费的小时数决定的),生产产品耗费的生理力量没有变(即12个小时耗费的量与之前15个小时耗费的量一样),于是从对劳动价值的生理解释看,产品的价值必然没有变化。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