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我们面临如下问题:为什么两个行业中在相同的劳动时间之内不同的平均资格水平(培训时间)创造了价值不同的商品?马克思的文本可能指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可以在波格丹诺夫的著作中找到。他认为复杂劳动力“能够正常地发挥作用,只是由于工人更重要、更多样的需要被满足了,也即由于他消费了更多数量的不同产品。于是复杂劳动力有更高的劳动价值,耗费了社会更多的劳动量。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劳动力给了社会一种更复杂的,即多倍的’活劳动”①。如果复杂劳动的劳动者吸收的消费品,进而吸收的社会资源是简单劳动的劳动者的五倍,那么前者一个小时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将是后者的五倍。
首先,我们认为波格丹诺夫的观点在方法论上是不可接受的。本质上说,波格丹诺夫从复杂劳动力的高价值得出复杂劳动的产品的高价值。他用劳动力的价值解释商品的价值。然而,马克思的分析路线正相反。当马克思在价值理论中解释复杂劳动生产的商品价值的时候,他分析人们之间作为商品生产者的关系或者说简单商品经济。在这个阶段,一般的劳动力的价值与特殊的复杂劳动力的价值对于马克思来说还不存在②。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商品的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决定的,后者本身表示一种社会的量,没有价值。然而,在波格丹诺夫的著作中,劳动或劳动时间决定价值,并且也有价值。商品的价值是由物化在其中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时间的价值是由维持劳动力的必要消费品的价值决定的①。于是我们陷入了波格丹诺夫试图走出来的恶性循环,我们认为他的论证没有说服力②。
① 波格丹诺夫,斯捷潘诺夫.政治经济学教程:第二卷 [M]. 19.
②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8。马克思偏离了他通常的方法,倾向于把复杂劳动的产品价值视为独立于复杂劳动力的价值。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