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看到的,当马克思定义生产劳动时,他完全抽去了劳动的内容,抽去了它的具体的、有用的特征和结果。马克思只从社会形式方面分析劳动。在资本主义企业里组织起来的劳动是生产劳动。“生产”概念以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其他概念有其社会历史特征。这就是为什么把“物质”特征归给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是极其错误的。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我们不能只把满足物质需要(不是所谓的精神需要)的劳动视为生产劳动。在《资本论》开篇,马克思写道:“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①需要的性质不起作用。同样,马克思认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不同,也没有任何决定性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四章的著名段落中以及其他很多地方表达了这种观点。马克思说“监工、工程师、经理、伙计等等的劳动,总之,指在一定物质生产领域内为生产某一商品所需要的一切人员的劳动”,“的确,他们把自己的全部劳动加到不变资本上,并使产品的价值提高这么多。(这在多大的程度上适用于银行家等人呢?)”②人们认为脑力劳动者对于生产过程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他们从体力劳动者创造的产品中“挣得”回报。然而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他们创造新价值。因此,他们获得了回报,并把一部分价值以剩余价值的形式无偿留给了资本家。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7.
②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6。下面有对银行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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