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清楚地区分了这种作为流通阶段本质的“形态变化”和商品资本的“真正职能”。在马克思看来,这些真正职能包括:运输、储存、“可以分配的形式中的商品的保管和分发”③“发送、运输、分类、散装”④。价值形式上的实现,即产品所有权的转让,“只是对它们的实现起中介作用,因而同时也对商品的实际交换,对商品从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里的转让,对社会的物质变换起中介作用”。但是从理论上说,形式上的实现,资本流通的本真职能,完全不同于前面所说的真正职能,它在本质上异于这种资本,具有“异质”特征。在一般的商业企业中,这些形式的和真正的职能通常相互交织在一起。商店售货员的劳动执行了保管、包装、运输等真正职能,以及买和卖这样的形式职能。但是这些职能可以从人员和地理上分开,“待买和待卖的商品也可以堆在码头或别的公共场所”⑥,比如:堆在商业库房或运输库房。实现的形式环节—买和卖,也可能发生在其他地方,例如:在一个特殊的“销售部门”。流通的形式方面和真正方面是相互分离的。
第二部分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52.
②同上,第167页。
③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98、
④同上,第314、321页。
⑤同上,第314页。
⑥同上,第3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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