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理论分析交换规律和市场上物品的均衡规律,只要这些规律与商品经济中劳动的生产和分配规律相关。任何两个商品之间的交换条件(我们考虑的是平均交换条件,而非偶然的市场价格)对应于生产这些商品的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分布于不同行业且作为社会总劳动构成部分的不同具体劳动形式的均等化是通过物的形式实现的,也即通过具有价值的劳动产品实现的。现在有些人把价值理论仅仅限制在物的交换关系上,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价值理论的目的是发现隐藏在物的均衡规律(在交换过程中)背后的劳动均衡(配置)规律。有人认为马克思分析的是劳动和物之间的关系,这也是错误的。劳动和物的关系涉及既定的具体劳动形式和既定的具体物。这是技术关系,它本身并不是价值理论的主题。价值理论的主题是在它们的分配过程中不同劳动形式的相互关系,它是通过物即劳动产品的交换关系建立的。因而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完全与他的经济理论的一般方法论假设一致,也即他分析的不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物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这些人是通过物联系在一起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主要是从量的角度考察价值。我们认为,价值量调节着社会劳动在不同的行业之间所进行的量上的分配。在这种分析中,我们触及了抽象劳动,同样我们主要研究它的量的方面,也即作为社会必要劳动的那一面。现在我们必须简要地研究价值质的那一面。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价值不仅调节着社会劳动的分配,它也表现了人们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从这种观点来看,价值是一种社会形式,劳动产品在人们之间的一定生产关系下获得了这种形式。我们必须从把价值视为一定的量,过渡到把价值视为具有一定质的社会形式,或者说,从“价值量”的理论过渡到“价值形式”(Wertform)的理论①。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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