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坎贝尔和塞茨认为生命政治是一种困境的表达相异,罗斯认为生命政治透露的是一种具体策略和主张。“这些策略涉及一些争议问题,即关于人的生命力、发病率和死亡率是否应该被看成问题的争论,关于干预的程度和形式的争论,关于可取的、合法的、有效的知识、权威机制和干预实践的争论。”①这种生命政治的运作逻辑不是以死亡为驱动力的,而是以生命力的增强为唯一目的。这不是强调政治上的主权权力、生命权力对个体生命或人口质量进行的介入与统治,也不是讨论传统政治哲学的范畴与解放政治的问题,而是对基因组学、生物科学技术与医学知识在现代生命领域的真实描述。在这个主张优化生命质量的时代,我们常常会听到器官移植、基因工程、克隆技术、遗传技术、生殖技术的话题,这已不是传统政治、法律、伦理话语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了更好地面对新型科学知识技术的出现,我们需要演绎生命政治思想的不同理论道路。我们既需要阿波罗式的思维方式,也需要狄俄尼索斯式的精神。这是适应时代要求与社会发展的表现,同时也基于对社会现实变化的敏锐把握。
罗斯认为,生命权力概念是对具体社会现实层面的展现,主要涉及“关于活人的生命特征话语,以及一系列被认为有能力表达这种真理的权威结构…既可以特指那些突现的生物社会团体的人口,有时又特指种族、族裔、性别或宗教等范畴。主体化模式……在个体或集体的生命和健康的名义下自己改变自己”①。很明显,罗斯对生命政治与生命权力的界定与福柯、奈格里、哈特、埃斯波西托等人的论点相异。在很大程度上,他对批判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绘制未来社会的美好蓝图、塑造革命政治主体并不感兴趣,更多是以此种论述角度为切入点分析基因组学时代生命所经历的高度复杂性与风险性。
第一章 生命政治范式问题域的理论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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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Nikolas Rose, The Politics of Life Itsel f, Biomedicine, Power, and Subjectivity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7, p.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