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主权例外的真正目的不是创建法律秩序的悬置,而是建构无差异领域。这个无差异领域不仅要造成法的内部与外部的不可区分,还要模糊所有传统政治哲学的区分,使相对的范畴变得不可识别(如法与规则、法与生命、法与暴力、战争与和平、敌人与朋友等)。主权例外成为约法与自然、权利与事实不可区分的领域,它以悬置的形式假设了现有法律秩序的无法状态。“在这个意义上,主权例外是根本性的场所。在那里,并不是将自身局限在仅仅区分内部与外部,而是追踪两者之间的一个门槛(例外状态)。在这个门槛的基础上,外部与内部、正常情况与混乱状况进入复杂的拓扑关系之中,而正是这些拓扑关系使得司法秩序之有效性成为可能。”②也就是说,例外状态是一种界限概念,一种空间范式,一种情况,“不是特别法(如战争法);相对地,只要它意味着法秩序自身的悬置,它就界定了法秩序的门槛或是界限概念”③。这就
第二章 阿甘本生命政治学理论建构的生命概念及主权逻辑
171
① Giorgio Agamben, Homo Sacer: The Sovereign Power and Bare Life,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15.
② Ibid. , p. 19.
③「意]吉奥乔·阿甘本:《例外状态》,薛熙平译,8页,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