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内在于共同体的义务关系维度。埃斯波西托对构成人类共同体的礼物原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说,不过,他强调的不是某个具体的礼物类型,而是在礼物交换过程中呈现的共同体成员彼此之间的交换关系。在参涉本维尼斯特与莫斯的经典语言学的基础上,埃斯波西托写道:“一旦人们接受了munus,就意味着创建了交换munus的义务:要么是以物品的形式,要么是以服务的形式进行交换。”①回礼成为一种义务,一种强制性的义务,而不是可供选择的权利。此外,“munus仅预示着赠送的礼物,而不是收到的礼物”②。正如天神赠予人类的各种礼物,展现的也只是单方面的赠送,赠予者并不强求接受者以任何方式做出回应(不是外界主权因素对接受者施加某种暴力因素,而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关系,一种必须执行的义务关系)。也就是说,人类共同体的成员紧密相连的唯一条件,即不断给予他人礼物,自身不拥有任何财产、任何身份。“共同体的主体是通过义务而被统一起来的。”③“人们必须赠予,不能不赠予。”④赠送礼物的义务关系行为构成了人类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纽带,这也意味着人类结合在一起形成共同体,不是因为财产、所有权、身份、归属感,也不是因为某种共同的本质或内容,而是因为munus,因为彼此间空洞的礼物交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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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力、生命形式与共同体:阿甘本的生命政治学研究
①《柏拉图全集》第1卷,王晓朝译,441—4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