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倾向于塑造与改造人口素质。
国家理性的治理模式虽然把人口与政治经济学联系在一起,但并没有看到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因此,国家的治理模式渐渐地超越了国家理性,试图通过政治经济学而不是法律实现自我限制,从而进入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治理阶段。福柯说道:“一旦我们知道了称之为自由主义的治理体制是什么,我觉得我们就可以掌握什么是生命政治了。”①在福柯看来,自由主义既是一种将自由作为政治价值追求的意识形态,也是一种让市场发挥调节作用的经济理论,更是一种对人类行为与实践进行治理的模式。自由主义治理模式不是探寻如何更多地治理,而是想要回答如何不过度治理,如何做到有效治理,不再试图将国家的权力最大化。市场、效用与国家间的平衡问题构成了自由主义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福柯认为,这种自由主义存在潜在的风险:个人会永久性地处于危险境况之中,即“危险地活着”;控制、约束等强制性手段无限扩展;更多的自由建立在更多的控制与干预的基础上。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了德国式和美国式的新自由主义。这种新自由主义制造了更加可怕的危机。它不是对国家干预的范围进行甄别,而是需要“弄明白如何以市场经济原则为模式来调控政治权力的总体运作。因此问题不是释放出空位子,而是根据一种治理的总体技艺带来、召唤、规划市场经济的各种形式原则”②。新自由主义不是对市场经济采取放任自由的态度,而是提高警惕地进行永久性干预,以及追问如何干预,并以市场经济规律为参考点来评定和考量政府行为,市场则会不断延伸到更加宽泛的政治、社会、生活等领域。这种治理模式必须以市场经济原则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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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力、生命形式与共同体:阿甘本的生命政治学研究
①法]米歇尔·福柯:《生命政治的诞生》,莫伟民、赵伟译,19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②同上书,1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