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设定了一个场景,其中有五个价值构成各不相同的产业,以此来描绘当利润率在竞争中平均化时,生产价格将如何形成(《资本论》第3卷,第9章)。为了阐述的方便,他假定资本家按照价值来购买商品,并按照生产价格来出售商品。他还假定平均利润率是已知的,而且只要让五个部门拥有相同的权重,并根据预付的总资本计算出剩余价值的平均产量,就可以预先计算出平均利润率。
我们立刻就能看出两个问题。倘若所有商品都是按照生产价格来交换的,这就同样适用于投入和产出。资本家在购买时依据的是生产价格而非价值,这不同于马克思在他的方案中的设定。马克思对此一清二楚,却认为“对我们现在的研究来说,这一点没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资本论》第3卷,第164—165页)。其二,当资本从价值构成较低的部门再分配到价值构成较高的部门时,剩余价值的总产出就会变化,因而会改变利润率。马克思所设立的转化程序显然是不完整的。它至多是一种近似。马克思并没有强调这一点,恩格斯则进一步造成了巨大的混乱,因为他在序言中胜利地宣告说,马克思已经为这个问题确立了真正的解答,可以一劳永逸地让批判者狼狈不堪、哑口无言。
博姆-巴维克(1949)急切地指出了马克思的程序的缺陷,把它们当作根本性的错误,并嘲笑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个方案这产生了很大影响。马克思解决转化问题的方案不仅没有让批判者哑口无言,还为他们提供了大量用来攻击他的弹药。
转化问题在当今具有另一个面貌:尝试从数学上纠正马克思的错误。冯·博特基维茨最先在1907年提供了一个数学解法。他使用了联立方程的思路,并证明了转化问题在某些经过
第2章生产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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