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息、租金和商人资本的利润
虽然辩论的喧哗和怒火包围了还原问题和转化问题,我们却有些惊讶地发现,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其他部分几乎没有引发争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成是因为马克思的租金理论和利息理论还处于骇人的混沌状态,而马克思主义者也未能对马克思留下的残局做出连贯的、彼此认可的说明。
由于分配的这些方面都将在后面几章得到详细的考察,所以我在这个阶段将局限于从总体上评论一下马克思表现出来的行进方向和他为此提供的理由。
让我们回想一下,剩余价值理论靠自身就能成立,不用依赖于任何分配理论,唯一的例外是一切分配安排中最根本的一种,即劳动与资本的分离。剩余价值在竞争的社会过程中转变成了利润。利润又分割成了多个部分:商人资本的利润、货币资本的利息、地租和企业利润。一切分配理论的任务都是解释剩余价值的这种分配的社会必要性和实现这种分配的社会过程。
从前往后的叙述方式—从剩余价值的生产到它的分配不应该使我们受到误导,以为分配关系对于理解生产并不重要。由于马克思认为对生产的考察不能脱离“包含在其中的…………分配”,所以我们必须考察一种非常现实的可能性:租金和利息作为生产条件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际上,后面我将试图证明固定资本的形成特别是建成环境中物质基础设施的建造—倘若脱离了对分配加以调节的社会过程,就无法得到理解。因此,分配关系影响了生产条件。马克思自然没有否认这一点。但他的确坚持认为,这些影响不论多么重大,都绝不可能解释剩余价值的起源本身。
第2章一生产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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