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而只是一种自我确证的“理论性的实践”,“最终没有告诉我们任何东西,却为一切东西作辩护”。更具体地讲,他嘲笑了“关于‘劳动过程’的权威”,认为他们“从来不觉得他们显赫的理论与如下研究相关:克里斯托弗·希尔(Christopher Hill)关于‘严守安息日(sahbatarianism)的用处’的著作、我关于时间与工作纪律’的著作、艾瑞克·霍布斯鲍姆关于流浪的工匠’的著作,以及整整一代(美国、法国和英国的)‘劳动史学家’(这个群体往往被人怀着嘲笑撇在一边)关于工效研究(time-and-motion study)、泰罗主义和福特主义的著作”。马克思和布雷弗曼的批判者毫不意外地从汤普森的著作中汲取了许多力量。①
那么,倘若我们让工人得以重新成为“创造性的主体”,我们的理论又将如何?汤普森是相当明确的。他写道:“与一些理论性的实践者的观点相反,历史学家从来不知道有哪个工人会让人把剩余价值从他的藏身之处拿走,却不去寻找某种反击的办法(怠工的办法有的是);而且悖谬的是,通过他的反击,趋势就被扭转了,‘发展的形式’本身也会以预料之外的方式来发展。”(1978,第345—346页)我们在这里抵达了问题的根本:阶级斗争和工人的反抗在改变和引导劳动过程的演化本身时起了什么作用?作为创造性的主体—从而会反抗资本的劫掠—工人是否能由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他们自己历史的创作者?他们是否能更改技术变革的形式,管理控制和权威的制度体系,工作的组织、强度和速度以及投资和再投资的模式,由此更改资本积累本身的方向、步伐和内容?
资本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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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汤普森(1978,第 347—354 页)。汤普森与安德森(Anderson)(1980)围绕这种两重性展开了辩论;如果以正确的态度来解读这场辩论,就会产生某种希望:有可能通过新的、远远更为有力的表述来调和这两种不同的观点。